吉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息公示(截止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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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息公示(截止2019年5月7日)

吉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息公示(截止2019年5月7日)

为加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行为,依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吉林省气象主管机构对全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进行审查与认定。现将截止2019年5月7日全省有效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依据

本次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以及吉林省相关配套管理规定,对资质单位的名称、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有效期及业务范围等信息进行集中公开。

二、资质分布情况

截止2019年5月7日,吉林省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涵盖甲级、乙级两个等级,资质单位主要分布在长春、吉林、四平、通化、松原、白城等地区。甲级资质单位可承担《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单位可承担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及一般性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三、主要资质单位名单(示例格式)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有效期至

1 | 吉林省某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 甲级 | 某某编号 | 某年某月某日

2 | 长春市某雷电防护检测中心 | 乙级 | 某某编号 | 某年某月某日

(注:完整名单及具体信息以气象主管机构正式公示内容为准)

四、信息核对与监督

公示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发现资质单位存在超资质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吉林省气象主管机构反映。资质单位要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检测活动,对所出具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动态管理说明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实行日常监管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在检测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或不再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作出责令整改、降低资质等级或撤销资质等处理,并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出品。本次公示数据截止2019年5月7日,后续变更情况以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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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1 08:4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