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以下6家单位符合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条件,拟颁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现予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为2025年X月X日至2025年X月X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可实名向资质认定主管部门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XXX-XXXXXXX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邮政编码:XXXXXX
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将按规定程序颁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特此公示。
[发布单位名称]
[发布日期]